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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.05防疫期間請假注意事項及表單

宏國德霖科技大學防疫期間注意事項提醒

人事室1110502

  1.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防疫需要,非必要請減少跨區移動以避免受感染,使校務運作如常。
  2. 為確保維持學校行政運作正常化,請各單位主管預為規劃所屬人員之職務代理人,以因應人員染疫、隔離時業務之正常進行。
  3. 確診之職員工,隔離期間附上相關證明文件請公假10天。但如身體狀況許可,為業務之推動,可依本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分流辦公作業規範,申請居家辦公。如身體狀況不許可,請安心休養。
  4. 如為確診者,請假方式為「居家隔離 10 天(公假)+自主健康管理 7 天(病假)」。(請分兩筆假單申請,謝謝)
  5. 與確定病例為密切[1]接觸者,隔離期間附上居家隔離通知書請公假7天。但如身體狀況許可,依本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分流辦公作業規範,申請居家辦公。
  6. 屬自主健康管理之通報個案但已檢驗陰性且符合解除隔離條件者,可請病假7天,並盡可能居家辦公以利業務之執行。
  7. 如因孩童學校停課,而須在家照顧12歲以下幼兒、身心障礙子女、失能者,並為「主要照顧者」,請附上孩童居家隔離通知書請防疫照顧假7天。並請依本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分流辦公作業規範,申請居家辦公。
  8. 依教育部111年4月25日發布之「大專校院防疫相關注意事項說明」,專、兼任教師確診之代課、補課等其他替代措施或居家隔離之支援協助等事項,請逕洽教務處。
  9. 本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分流辦公作業規範、居家辦公申請表、新型冠狀病毒(COVID-19)防疫期間教職員工請假說明等相關文件表格,均公布於人事室網頁上。

 

[1] 密切接觸者à依現行COVID-19之定義「自個案發病日起至隔離前,在無適當防護下曾有長時間(大於15分鐘)面對面之接觸或提供照護、相處、接觸病患呼吸道分泌物或體液之醫療人員及同住者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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