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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轉發】教育部修正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正條文

【轉發】教育部修正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正條文

教育部  函  
    機關地址: 100217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
    承 辦 人: 高瑞蓮
    聯絡電話: (02)77367823
    電子郵件: lilian@mail.moe.gov.tw
   
受 文 者: 宏國學校財團法人宏國德霖科技大學
  發文日期: 中華民國112年04月14日
  發文字號: 臺教學(三)字第1120018512A號
  速  別: 普通件
 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  
  附  件: (1件)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正總說明( A09000000E_1120018512A_senddoc2_Attach1.pdf,共一個電子檔案 ) 1121292568_1_A09000000E_1120018512A_senddoc2_Attach1.pdf (附件一)
 
  旨: 衛生福利部函轉總統112年2月15日華總一義字第11200010191號令公布修正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正條文(修正總說明如附件),轉 請知照辦理並加強宣導,請查照。
 
明: 依據衛生福利部112年2月18日衛部護字第1120106346號函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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