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轉發】 轉知經濟部114年11月20日公告「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經濟領域領域特殊專長」修正草案,請查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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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   函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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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 轉知經濟部114年11月20日公告「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經濟領域領域特殊專長」修正草案,請查照。
 
說明:  
一、 依經濟部114年11月20日經審字第11420981882號函辦理。
二、 針對旨揭修正草案內容,如有問題或修正建議,請逕洽經濟部承辦人:周侑齊;電話:02-33435700#737;電子信箱:ycchou3@moea.gov.tw。